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12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3-18
工作地点: 大理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学科发展的人才需求,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经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公开招聘编制外及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2021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4.2025年3月1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各类定向培养生和委托培养生。
8.已参加大理州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开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聘用)协议或考察合格拟聘用公示期满的人员。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含校园供需见面会当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12日—3月1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室(弥渡县卫健局四楼)。
校园供需见面会报名点:2025年3月13日09:00—13:00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2025年3月14日09:00—13:00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2025年3月14日09:00—16:30大理大学古城校区文化广场(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镇弘圣路2号);2025年3月15日09:00—13:00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运动场(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文末下载附件2、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并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正式聘用前提交原件。
4.录取批次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
5.职业资格证书。
6.获奖证书。
7.其他证明资料。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等情况的,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核方式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3: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参与后续招聘过程。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核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监督组监督下,由医院牵头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岗位健康需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参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本岗位最后招聘场次取得面试成绩或综合考试成绩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医院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属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九)岗位待遇
编制外人员待遇按照各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备案制人员按备案制人员的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七、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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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2025年校园招聘编制外及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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